34岁单身大龄男青年正太在丽水一家企业当水电工,平日里除了工作,就喜欢待在家里上上网。2015年5月,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名叫“丫丫”女孩。
谎报年龄骗取未成年女孩好感
丫丫是个未满14周岁的女孩,当时刚准备上初一,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。在网络上,正太上声称自己是一个20岁出头的小伙子,还在网聊中对丫丫体贴入微,两人丝毫没有因年龄差距产生的代沟。很快,双方便在网络上以“老公”“老婆”相称。
当地宾馆
一个月后,按耐不住寂寞的正太从丽水来到了青田和丫丫见面。两人在当地一家宾馆里内发生了关系。之后,丫丫在面对面的聊天中了解到正太并非20岁。
这与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的形象有着很大的差距,而正太隐瞒他的真实年龄这点让丫丫顿时产生了反感。
屡屡设计挽留“女友”
第一次匆匆见面后,丫丫不再那么的热情。之后的几个月,丫丫多次在网上表明要与正太分手。
正太怕挽留不住他,就心生一计,让他亲姐打电话给丫丫,谎称她们当地有个男子想要自杀,想用“苦肉计”来留住丫丫。而丫丫毕竟涉世未深,还真以为他会出什么事情,态度就缓和了下来。
后来,正太又多次约出丫丫,与她发生了关系。最过分的一次,丫丫放暑假回家,他以“爱”为由,直接跑到女孩家里与她发生性关系。两人网聊期间,正太也让丫丫自拍了一些裸照发给他。
网络配图
“未成年之恋”演变成“三角恋”
而第二个学期开学不久,丫丫在本地另找了一个男朋友。正太知道此事,火冒三丈,以“裸照”威胁,命其与新男友分手。但这回,丫丫不肯再委曲求全,听其摆布,便告诉现男友,正太一直骚扰她,让现男友气不打一处来。
有一天,正太从外地赶至青田想约丫丫出来,现男友知道此事后,就约了几个人与正太打了一架。因打架事件,正太被警察调查,才“东窗事发”。
青田法院经审理认为,正太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二款的规定,依法判处正太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。(为保护当事人隐私,以上人物均为化名)
93记者陈杨 通讯员 叶旭耀
一个还不满14岁的女孩,懂什么叫爱吗?这水电工该严惩,不过女孩家长去哪了?觉得孩子家长也有责任的猛戳大拇指!